心情随笔

家长起诉网游公司,手游为何成了“吃人的老虎”?

心情随笔 2016-11-02

陕西11岁男孩,不到3天时间,偷发微信红包近万元买手游装备。《华商报》10月9日报道此事后,不少有同样“熊孩子”的家长打入华商报热线诉说困扰,一场对于手机游戏的讨论随之展开。10月31日,此事又有新进展。11岁男孩的母亲吴女士表示将起诉游戏企业,要求退钱。有律师表示,这样的事情每个人都应尽一份社会责任,提出愿意免费代理。

这场“家长起诉网游公司”的官司输赢难说,甚至输可能性大点。这是因为,最近五六年的时间,这类官司陆陆续续出现,告赢网游公司的还没有,多是家长花钱打了一场失败的官司。对于“家长起诉网游公司”官司来说,输赢很重要,但是输赢都是赢了,能够因此引发关注,因此引发思考,就是最大效果。

在一个互联网时代里,不可能没用网络游戏。网络游戏原本不该是老虎,而应该是娱乐身心的一种载体,一种形式。没有网络的时代,我们每个人也都在玩游戏。只不过是,当时普通的游戏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多少经济负担,而是纯娱乐身心性质的。可是,如今的网络游戏显然已经走火入魔了。

我们来看几起新闻事件:

其一,某地一位小学生为了购买网游游戏装备,向奶奶要钱,奶奶不给,这位小学生将奶奶杀害,警方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忘我的打游戏;

其二,某地一位30多岁的青年至今未婚,也是沉迷于网络游戏。在母亲不给钱玩游戏的时候,他将母亲捆绑后丢进了卫生间;

其三,江苏一位官员为了玩游戏,输掉了1000多万公款。

列举了很多例子,只是为了证明一点:网游已经到了害人不浅的层面。有人说,这主要和个人的不健康想法有关,和自己没有自控能力有关。的确是这样,是有这些因素存在。可是,我们更想知道的是,网络游戏的装备价格是不是该被关注?网络游戏中的一个装备为何如此之贵,甚至会超越实物的价格?这合适吗?

网络游戏是用来娱乐的,运营商提供了娱乐的载体,赚钱是无可厚非的事情。可是,赚钱不能没有底线,不能没有约束。就像报道中提到的这位小孩一样,3天购买了同一款游戏的上万元装备,为何就不能约束?我们说好的游戏实名制,游戏限时制,哪去了?

设计网络游戏不是为了让人沉迷,而是为了娱乐身心,一个11岁的孩子居然玩会手机就能在手游里消费上万元。从这个角度看,是到了关注网游乱象的时候了。“家长起诉网游公司”是一场输赢都是赢的官司,重在引发有关部门的思考和关注。